原车零部件保修期限:EVL026V:12个月或3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EVL026F:12个月或3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EVL025F:12个月或3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动力总成件保修期: EVL026V:12个月或3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EVL026F:12个月或3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EVL025F:12个月或3万公里(以先达到者为限)
整车附件保修期:12个月(自销售之日起)
本保修适用于所有由本公司提供 ,并由特约维修站安装到本公司车辆上的零件和附件。
备件保修的有效期从用户在本公司售后服务部或特约维修站购买零件并装车之日(以备件发票为准)开始生效。
非保修项目
1、安装了非本公司纯正零部件及附件或在本公司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厂家修理或
保养后所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
2、按照本手册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时所发生的零件费和工时费。
3、常规保养服务如车轮平衡和定位、发动机调整、前大灯调整、润滑剂和冷却液的更换,以及易损易耗件,如皮带、灯泡、保险丝、离合器盘、刹车片、空调滤清器、雨刮片、橡胶制品的正常磨耗及老化。
4、由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坏和失效:
1) 用户使用不当、事故、被盗或火灾;
2) 使用的燃油、油液或润滑剂不正确或不干净;
3) 未按《使用说明书》《保修手册》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使用、保养及维护;
4) 改造或修理不当;
5) 碎石飞溅、化学粉尘、树液、盐、暴风、冰雹、闪电或其它不利环境造成的问题;
6) 曾在本公司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厂家进行过修理。
5、内饰、油漆或其它外观件的正常磨损。
6、由于里程表读数被更改,导致实际里程无法确认的车辆。
7、由保修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
8、用户提出质量保修前,未保护好损坏件的原始状态。
9、因不可抗力,如人为的故意损坏或战争,暴乱所致的损坏等。
10、本公司不对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不良感觉进行保修。
特殊保修政策
1、在不更换零件时,也会进行一些调整,在新车行驶12个月内,不论行驶里程多少,这些调整属于保修范围;
2、新车购买12个月后,如空调需要充加制冷剂,且这种充加与保修零件的修理或更换无关,则不论行使里程多少,都不属于保修范围。
3、原装电瓶的保修:
(1) 关于保修的规定:电瓶的保修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但必须符合以下⑵中的条件,方可保修;
(2) 在保修期限内,如果存在电瓶存电不足或者严重亏电,且电瓶外观出现自身的变形或者老化;或者经过检验出现超过正常值的暗电流(在点火开关关闭时,316车第一电瓶:70-100mA,314车第一电瓶:75-145 mA;第二电瓶:65 mA),则可以保修。否则不予保修;
⑶ 保修费用:
(1)零件费:经过鉴定属于保修的,在6个月内免费更换;
(2)工时费:在6个月内,测试和更换故障电瓶需要的所有工时都属于保修范围。
4、进口备件和国产备件在保修业务中的使用
(1)如果原装件为进口件,现已有国产化备件,必须用国产件;
(2)如果原装车件是进口件,但国产件与进口件不能互换时,可以装
进口件;
(3)如果原装车件是进口件,现已有国产化备件,但本公司暂无国产
化备件时,则特约维修站须提出申请,待公司批准后,可采用进口件维修。
(4)公司指定采用进口件进行维修时。